l 岗位结构:校纪委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内设纪检、监察和办公室岗位。
l 基本职责: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惩处是手段、保护是目的。
l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党委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贯彻注重预防方针,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工作。
4、检查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遵守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5、检查监督全校中层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6、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实施中层干部的“三谈两述”制度,参与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评议工作。
7、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8、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检举控告,查处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
9、着力源头治理,参与学校财务管理、招生就业、物资采购、基建项目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工作。
10、检查指导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的工作,开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的调研和指导党风校风观察站的工作
11、负责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完成校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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